第一條
為增進X光單晶繞射儀發展及使用效益,提供各界所需之研究,加速提升科學研究水準,特此成立「台灣大學理學院貴重儀器中心X光單晶繞射儀管理運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 儀器購置與升級。
二、 使用糾紛之協調與仲裁。
三、 收費標準之制訂與修訂。
四、 協助培訓人才,視需要開設儀器講習及短期訓練班。
第三條
本會設召集人一人,負責該儀器技術諮詢與服務工作之推行,儀器負責專家為當然之召集人,另置委員三至五人,由召集人推薦校內外學者專家及使用者,陳請貴儀中心計畫主任聘請之,委員之任期為三年,得連任之。另置技術員二名負責儀器操作、單晶結構分析與協助相關研究工作之進行。
第四條
本委員會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二分之一委員同意,始得作出決議。
第五條
本會成員:
一、 儀器專家兼召集人:彭旭明教授。
二、 管理委員:王瑜教授、廖儒修教授、許火順教授、劉陵崗教授。
三、 技術人員:李錦祥博士、劉怡弘先生。
第六條
本辦法報貴儀中心核備與函知國科會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