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貴重儀器』,係為國科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所共需,具學術研究之共同必要性及在國內之普遍性且其價格昂貴或需高技術操作之研究用核心儀器。但不包括市面上已提供商業服務之儀器、耗材製造與處理之儀器及個人使用或少數研究者共用之儀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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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
貴重儀器需有熟諳該儀器相關專長之研究學者(以下稱儀器專家)一人,負責指導儀器技術員操作、服務及簡易維護,並提供使用者技術諮詢。 需提供技術員至少一人負責操作、管理及維謢等相關工作。 應配備可上網操作「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 預約服務管理系統」之軟、硬體,並使用該系統提供線上預約、收費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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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及國科會審查 |
欲加入貴儀服務之單位提出申請後,由中心主任邀集諮議委員召開審查會,就儀器之規格性能、服務層面及所需經費等條件進行討論;獲委員們推薦者,可在每年七月申請時提交運作計畫書。
國科會承辦處門自然處設有貴儀審議委員,初次申請補助者審查重點為:
評估預期使用者之研究表現、儀器使用之研究構想、預期使用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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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務及運作
通過國科會審核後,補助其耗材、維護及兼任人事費用。 |
依照「貴重儀器管理資訊系統」相關規定,配合辦理工作記錄維護、印製繳款通知單及月報表等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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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聯絡窗口 |
貴儀中心行政室 李承先 (02)33668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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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科會相關公文 |
‧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 ‧貴重儀器服務計畫執行同意書(中心儀器收入用途之限制) |